问题 | 离婚协议书的效力是如何确定的 |
释义 | 一、离婚协议书的效力是如何确定的 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是:后签订的协议优于先签订的协议,一般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为最后签订的协议,因此,在民政局备案的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另有约定,一般都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为最后生效。 二、民法典中离婚协议书有效诉讼期是多久 民法典规定,因离婚协议书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三年内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怎样写离婚协议书 法律网提醒您,在离婚协议书中,我们除了一些基本个人概括,例如:姓名、年龄、性别、个人居住地、结婚证编号等,还应当正确书写出下列内容: 1.双方的离婚,完全是出于自愿; 2.子女的抚养权的问题,在离婚之后由谁抚养,谁需要支付抚养费,支付的方式; 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家中的物品、现金、债权等分割情况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情况; 4.其他事宜。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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