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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根本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近年来,合同违约的情况屡见不鲜,甚至有根本的违约的情形出现, 使得合同的另一方利益受损。出现根本违约了,许多朋友并不了解,这一切都源于对于根本违约的情形知之甚少。那么究竟哪些情形属于根本违约呢?接下来,法律咨询网小编将详细介绍一些根本违约情形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根本违约
    根本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行为,致使该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是一般违约的构成要件,加上因违约行为导致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其法律效果是当一方根本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根本违约的情形
    1、拒绝履行,拒绝履行是在合同履行期到来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在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有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
    2、迟延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的履行违反了履行期限的规定。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3、不适当履行,不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具有瑕疵。《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4、部分履行,部分履行是指合同虽然履行,但履行不符合数量的规定,或者说履行在数量上存在不足。在部分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约定交足数量,也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合同违约的补救方式
    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
    其构成要件下:
    (1)存在违约行为;
    (2)必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
    (3)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
    2、采取补救措施,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即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我国合同法上的赔偿损失是指金钱赔偿,即使包括实物赔偿,也限于以合同标的物以外的物品予以赔偿。
    其责任构成如下:
    (1)违约行为;
    (2)损失;
    (3)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违约一方没有免责事由。
    4、定金责任,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以上就是根本违约的情形的相关知识。违约可能经常出现,但是根本违约真的出现的时候,不少人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发生了违约,这严重的影响了个人信用和信誉。违约或许无法完全避免,但是一定可以降低违约发生的风险,违约的代价也是巨大的。因此小编建议大家要认真负责履行合同,防止违约,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焦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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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7:3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