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和共同还款人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担保人和共同还款人有什么区别 (《担保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 主要区别在于债务清偿时的顺序不一样。共同借款人在债权债务义务上是同等的,共同还款人是第二还款来源,只有债务没有权利,是主债务人之一,在第一债务人不能清偿银行债务时,银行可直接向第二还款人追索债务。如果共同还款人也没有能力清偿能力了,在诉讼司法后,可追究借款担保人的还款义务。 《担保法》第二十二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三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四条?【第三人清偿规则】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然在帮助别人进行款项的担保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这意味着如果还款方不能及时将款项还上我们就会有连带责任的发生,所以在担保时我们需要足够了解对方的人品以及是否拥有偿还能力。以上是法律咨询网小编所收集整理,若果您还有问题,建议向法律咨询网律师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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