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毁约合同应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租房毁约合同应该怎么处理? 1、继续履行合同; 2、支付违约金; 3、赔偿损失; 4、履行定金罚则。 除了上述4种方式以外,当事人还可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性质采用其它的救济措施。 如履行合同的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害人可以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做、减价或退货的救济措施。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 (一)当事人双方的基本状况 (二)房屋的概况 (三)房屋的用途 (四)交付日期 (五)租赁期限 (六)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八)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九)转租的约定 (十)违约的情形以及违约金的标准或计算方法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三、办理房屋租赁登记需哪些产权资料? 租赁当事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时,须向租赁所提交下列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一)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须提交以下证明其产权的有效文件之一: 1、《房地产权证》; 2、房地产权属证明书; 3、经市房地产交易所登记鉴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经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鉴证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5、其他依法提供的使用证明文件(如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临时建筑的文件); 6、新建房屋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起半年内,建设单位可凭下列资料办理: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已缴交全部土地出让金的发票;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 (4)竣工验收(质量、规划、消防)合格的文件; (5)产权具结书。 如超过半年,建设单位还未能办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则不予办理租赁登记。 (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须提交以下证明其产权的有效文件之一: 1、《房地产权证》; 2、《宅基地证》; 3、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审批的房屋报建批文和《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书》。 (十二)合同的生效 另此,还要约定添附物的处理、变更,解除合同的条件、送达与通知等。 任何的合同都不允许无缘无故的毁约的,如果有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形,可以单方面的解除合同,那也不算是毁约。签房屋租赁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无故毁约的情形,而且在租房合同中,一般也不会不约定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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