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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使用权能过户吗?
释义
    一、土地使用权能过户吗?
    土地使用权能过户。土地使用权的过户首先要去房产局调原始档案,随后携带产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土地局办理即可,过户费用根据实际的来定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二、土地使用权年限
    土地使用权期限应根据土地的用途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法律网提示您,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哪几种
    1.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买卖”。
    2.抵债。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在土地使用权买卖时,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价金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而在以土地使用权抵债时,价金支付在前,所抵之债视为已付之价金。
    3.交换。以交换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金,而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受让人,以此取得受让人提供的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4.作价入股。作价入股介于买卖和交换之间,既类似买卖,又类似交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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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7:5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