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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归侨职工父母已去世探望亲兄弟姐妹待遇
释义

归侨职工父母已去世探望亲兄弟姐妹待遇

父母已经去世的归侨职工出国探望亲兄弟姐妹所享受的各种待遇的统称。按照1983年9月9 日劳动人事部公布施行的《关于父母已经去世的归侨职工探望亲兄弟姐妹问题给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的复函》规定,归侨职工居住在国外的父母已经去世,或者父母原是华侨后移居到港澳已经去世的,该职工可以享受每4年一次的探望亲兄弟姐妹的待遇。归侨职工出国探望的,假期为40天;在国内会见从国外回来的亲兄弟姐妹的,假期为20天。归侨职工在规定的出国探望亲兄弟姐妹的假期内。其工资、副食品价格补贴和境内路费与国内职工探亲待遇相同,在境外的路费,医疗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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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