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借私人钱怎么写借条? |
释义 | 一、公司借私人钱怎么写借条? 借条 自有上海某某公司向丛飞借款人民币拾万元整,月息百分之一,定于半年内还清。 特立此据为凭。 借款人:上海某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任xx(签字) 日期:20xx年x月x日 二、借条填写规范要注意哪些?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7.如数额较大也应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录。 三、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经合上面所说的,公司借他人的钱在写借条的时候也要按规范来进行书写,但对于所涉及到的内容就需要按双方所协商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只要在确定好了之后而签上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份借条就会起到法律的效益,在所定的日期之前就需要全部的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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