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有新嫌疑人公诉期限会重新计算吗 |
释义 | 刑事案件有新嫌疑人公诉期限会重新计算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在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有新犯罪嫌疑人的,如果是补充侦查的,审理期限重新计算,中止审理的,中止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六条?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 1、公诉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一般都是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一般最迟都不能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自诉案件 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上述公诉案件的规定;未被羁押的,一般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3、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一般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在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有新犯罪嫌疑人的,法院会中止案件的审理,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审理期限不会重新计算。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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