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重新确认可以重新起算吗 |
释义 | 一、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重新确认可以重新起算吗? 1、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重新确认可以重新起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届满,债务人作出同意履行意思表示的,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二、民事诉讼时效 1、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 2、3年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 3、4年诉讼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的。 4、最长诉讼时效。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0年。 三、民事诉讼审限是多长时间? 审限一般6个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债务人重新确认债务债权关系,意思就是诉讼时效到期之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款的这种行为已经起不到任何的作用了,假如债务人在这种情况下拒不承认,哪怕债权人有合法的借条,基本上也没有机会再通过打官司讨要债务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