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债务余额确认书 |
释义 | 【为您推荐】桃城区律师 台安县律师 卫滨区律师 浑源县律师 保康县律师 沙市区律师 双台子区律师 在日常生活中,因为资金紧张而向他人借款的情况十分常见。为了保障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的利益,双方一般会签订借款协议,对借款金额和利息进行约定。如果债务人在还钱时没有还清全部借款,双方还可以签订债权债务余额确认书,对剩余的债权债务进行确认。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该确认书的具体内容吧。 债权债务确认书 甲方(债权人): 黎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地址: XX市XX区XX街XX路XX城XX号楼XX梯XX 乙方(债务人): 曹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地址: XX省XX市XX区市XX花园XX座XX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甲乙双方特签订本确认书。 甲乙双方确认: 一、甲乙双方于 2012 年 11 月 09 日签订编号为20130609A—1的《借款合同》,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壹拾捌万柒仟伍佰伍拾元整(小写金额:¥187550 元)。乙方确认已经收到了甲方的出借款项,甲方对乙方享有债权。 二、经双方对账确认,截至 2014 年 10 月 25日,乙方已经偿还给甲方人民币壹拾万零贰仟元整(小写金额:¥102000元)。,乙方尚欠甲方人民币捌万伍仟伍佰伍拾元整(小写金额:¥85550元);。 三、该笔未还借款人民币捌万伍仟伍佰伍拾元整(小写金额:¥85550元)的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的4倍计算,在借款尚未还清的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四、还款和付息方式:乙方承诺按以下方式偿还所有欠款: 1、 2014 年 10 月 28 日前偿还借款 30000 元; 2、 2014 年 11 月 28 日前再偿还借款 30000 元; 3、 2014 年 12 月 28 日前还清借款余额及利息共 元; 五、本确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指模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后生效。其他事宜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甲方: 乙方: 乙方附签名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年 月 日 在债务人的欠款未结清的情况下,债权债务余额确认书就可以十分清楚地对债务人剩余的债务作出说明,这份确认书相当于重新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只是将借款金额进行了变更。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无论是借款还是还款,最好都要有一个书面上的凭证,才能更好的避免后续的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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