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辨认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关于辨认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是什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辨认做出如下规定: 第二百四十九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第二百五十条?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 第二百五十一条?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 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第二百五十二条?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第二百五十三条?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关于辨认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规定”问题进行的解答,目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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