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知识产权小常识 |
释义 | 知识产权系指智力创造: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和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知识产权分为两类:工业产权,它包括发明(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以及原产地地理标志;另一类是版权,它包括文学和艺术作品:诸如小说、诗歌和戏剧、电影、音乐作品;艺术作品诸如绘图、绘画、摄影和雕塑以及建筑设计。与版权相关的权利包括表演艺术家对其表演的权利、录音制品制作者对其录音制品的权利以及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和电视节目的权利。 知识产权日由中国和阿尔及利亚共同递交关于设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提案,经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三十五届成员国大会上决定,将《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生效的日期,即每年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并在2001年4月26日首次举行有关庆祝活动。设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目的是,在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涉及专利的纠纷有哪些根据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涉及专利的纠纷有下列几种: 1关于是否应当授予发明创造专利权的纠纷。中国专利局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或实质审查时,认为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即作出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专利局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2关于撤销或维持专利权的纠纷。 3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纠纷。 4关于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纠纷。 5关于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实施发明的费用纠纷。 6关于专利侵权的纠纷。 7关于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合同纠纷。 8关于专利申请权纠纷和专利权属纠纷。专利申请权的纠纷包括:关于是职务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的纠纷;谁是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纠纷;关于协作完成或者接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谁有权申请专利的纠纷。 什么是专利代理当发明创造人不能按照专利局的规定办理专利申请等各种专利事项时,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有关事项。专利代理顾名思义是指由他人代为把当事人的创造发明向专利局申请专利或代为办理当事人其它专利事务。专利代理是一种委托代理,它是指专利代理机构受一方当事人的委托,委派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在专利局正式授权的专利代理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向专利局办理专利申请或其它专利事务所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专利代理人资格是经特定考核后取得的,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无权接受委托,不能从事专利代理工作。 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承办专利咨询;代写专利申请文件;办理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或者复审的有关事务;请求撤销专利权、宣告专利权无效等有关事务;办理专利权的转让、解决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归属纠纷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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