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转让的公证在哪里办理 |
释义 | 不动产转让的公证在哪里办理 在房屋公证处。 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就要按照规定进行了解,这是实际中比较重要的事情。办理不动产公证就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这样才能合法有效。这也是大家在这个问题上需要了解清楚的一点,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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