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机关拒绝执行行政复议决定要怎么做 |
释义 | 一、行政机关拒绝执行行政复议决定要怎么做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2条的规定,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应该依法执行。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由此,行政机关拒不执行行政复议决定,公民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予以反映。同样,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需要申请人履行的,申请人如果不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的,应该依法履行。 二、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可以停止执行 《行政复议法》第21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行政机关拒绝执行行政复议决定要怎么做”这一问题进行的解答,可见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应该依法执行。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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