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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规定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释义

[为您推荐]三河律师广丰县律师成华区律师曲江区律师惠阳区律师新田县律师宝安区律师根据我国有关规定,著作权受法律保护,因此,对于侵犯著作权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其实,很多作品都是通过合作完成的,可能是两个人或者两个人以上。这需要涉及版权的所有权。那么,法律如何规定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呢?我们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关于合作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规定。不参与创作的,不能成为合著者
    

合作作品可以单独使用的,作者享有各自部分的著作权,但著作权的行使不得侵犯合作作品的全部著作权解释:本条是关于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归属问题,以及那些可以单独使用的。一般认为,合作作品的创作需要合作作者之间的协议。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另一方的作品并入自己的作品,或对另一方的作品进行修改或补充,则视为该作品的合著者。在这种情况下,他不仅不能成为作品的合著者,而且作品的著作权也受到侵犯。合作作品的作者必须是参与创作的人。不参与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品的作者。所谓“参与创作”,是指为作品的思想和表现形式,或构思策划,或写作操作付出创造性的智力劳动。如果你不付出创造性劳动,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分为可分割作品和不可分割作品两种:(1)可分割合作作品是指合作作者可以独立使用自己创作的部分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版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2)合作作品的不可分割使用意味着尽管合作作者有自己的创作,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权利的分配和行使由合作作者协议决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权利的,由合著人共同行使。可分割作品的修改权由创作者分别行使。许可他人使用取得的报酬,由合伙人按照约定分配。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成的,按照相同份额分配报酬,这里合作作品的共同行使是指合作作者行使著作权,需要全体合作作者协商一致。未经协商一致,所有合著者无权独立行使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因为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著者共享。但同时,合著人不得滥用自己的权利,无正当理由阻止其他合著人行使著作权,影响作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此,《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合作作品不能单独使用的,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不能达成共识的,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对方行使。”,介绍了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作者必须是参与创作的人,不参与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品的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单独使用的,双方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相反,如果是不可分割的,则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或协商决定
    


    

本意向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如何撰写本意向书,意向书的格式是什么?谁拥有合作软件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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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7: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