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国际劳工公约
释义

国际劳工公约

国际劳工组织从事国际劳工立法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国际劳工组织提供会员国作为制定国内劳动法的依据之一。其制定的主要依据为:(1)1919年巴黎和会通过的“国际劳动宪章”中包含的九项原则;(2) 1944年第26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费城宣言”的十项原则;(3)现行的国际劳工组织章程。国际劳工公约的通过需经国际劳工大会表决获出席代表三分之二的多数票。在国际劳工公约通过后的一年内,会员国有义务把国际劳工公约提交其立法机关批准,是否批准,由会员国自行决定。在获得立法机关批准后,会员国应将公约的正式批准书送交国际劳工局局长,并采取必要行动使该公约各条款发生效力。国际劳工公约的批准不需事先签字,也不需要互换批准书。它一般没有期限,不承认保留。会员国批准的任何公约,均应由国际劳工局局长送交联合国秘书长,按照联合国宪章第102条的规定登记。国际劳工公约生效的条件一般是至少收到两个会员国的批准书,于第二个批准书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生效,及至被正式通过的新公约所取代。凡批准公约的会员国可以在公约首次生效之日起满十年后退出公约,退约时应将退约书送交国际劳工局局长登记,此项退约于退约书送交登记之日起一年后生效。国际劳工公约在尊重会员国主权的基础上,对劳工领域内的一切方面作出最低标准的规定。批准国际劳工公约的会员国负有在国内以一定形式实施该公约的义务,并应该向国际劳工局提出年度报告,说明为实施该公约所采取的措施。为促使会员国遵守公约,国际劳工组织建立了一套监督体制:(1)国际劳工组织建立了两个监督机构,即公约与建议书实施专家委员会和国际劳工大会的公约与建议书实施委员会,通过审查各国政府的定期报告进行定期监督;(2)会员国认为其他会员国未遵守双方均已批准的任何公约时,有权向国际劳工局提出控诉;国际劳工局理事会在收到某一代表《政府、雇主或工人》的控诉时,可任命一调查委员会审议该项控诉案并提出报告书,各有关会员国政府应在收到报告书三个月内通知国际劳工局局长,表明是否接受报告书中的建议,如不接受,是否拟将该案提交国际法院;(3)雇主或工人的代表团体可以就某一会员国在其权限范围内在任何一方面未遵守其所参加的公约一事,向国际劳工局提出申诉,由国际劳工局理事会将申诉送交被申诉的政府,并请该政府作出适当的声明。从1919年到1991年第78届国际劳工大会为止,共通过国际劳工公约172个。这些公约对推动各国劳动立法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9 6: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