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后多久做伤残鉴定 |
释义 | 工伤后多久做伤残鉴定 工伤后的伤残鉴定没有具体的申请时间要求,只需要在工伤伤情稳定后,一年内提出鉴定申请(因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需要在这期间鉴定,才能更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工伤鉴定条件: 1、已被确认为工伤; 2、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 工伤鉴定资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社保卡;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有效的诊断证明; 4、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5、其它材料。(工伤鉴定申请资料依据各地方实际情况提供) 如工伤伤残鉴定受到不当的对待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具体的可以咨询相关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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