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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使用权转租的规定是什么?
释义
    如果你拥有这片土地的使用权的话那么该片土地所属的出租权就是归使用权个人所有,那么土地使用权转租的规定是什么?对于出租首先是要获得土地使用权,然后该片房屋的所属人必须和土地使用证上的所属人是一致的,下面就由法律咨询网小编来为您具体解答。
    土地使用权出租,分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 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 (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即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的。 (3)土地使用权出租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并依合同规定的期限、条件进行一定的投资开发。 (4)土地使用权出租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用于出租的地块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土地使用权出租必须设定在法律允许的地块上,如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有偿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符合条件的可以出租,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擅自出租。
    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出租的条件是出租人对土地的开发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标准。
    2、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出租,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出租: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租应当签订租赁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租双方当事人只是就使用土地达成协议。
    土地使用者出租土地使用权须依法申请
    土地使用者需要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持有国有土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出租
    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出租;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出租。
    注意问题
    (1)出租人必须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和利用土地。
    (2)出租人应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同土地使用权同时租赁。
    (3)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4)承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5)出租人应当办理登记。
    相关法律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如下
    第二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第二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
    第三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
    土地使用权转租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国家规定在取得国家土地使用权后就可以拥有该片图的建设权、出租权等,所以可以通过将该土地出租来获得利润,不过在出租的同时必须按照该片土地的开发权和利用权的规定期限进行投资和开发,并且必须签订相关符合国家规定的合约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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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1: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