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破产宣告
释义

破产宣告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宣布债务人破产的法律行为。根据《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债务人具备法院的破产原因;第二,债务人具有破产能力;第三,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申请宣告破产,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宣告债务人破产。具体说来,债务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即可宣告其破产:(1)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自己申请破产的;(2)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而债务人不申请和解;或者不能与债权人达成和解的;(3)整顿期届满,债务人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4)企业在整顿期间,不执行和解协议;或者财务状况继续恶化;或者实施了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从而引起整顿程序非正常终结的。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应当作出书面裁定,并进行公告。破产宣告裁定书的内容包括:破产债务人的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宣告破产的具体时间;确定债权申报的期限;通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日期;宣布查封、扣押破产企业财产的命令,采取保全措施。裁定书应由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受诉人民法院印章。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17: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