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复核受理后几天给结果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复核受理后几天给结果 交通事故复核受理后30天内给结果。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 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二、交通事故复核的程序是什么 1、县(市、区)交警部门应当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告知当事人或代理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在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上一级交警部门对受理的复核申请,应当使用《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通知事故其他当事人,并对申请人提出的复核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对事故的事实、证据、当事人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当事人的责任确定等方面进行审核。 3、审核后,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定复核申请书》后30日内对下列内容做出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1)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4、经审核,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成立、适用法律准确、当事人责任认定正确的,对原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给予支持;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结论。 5、下列复核申请,上一级交警部门不予受理: (1)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后提出复核申请的; (2)经复核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仍存有异议要求复核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 对复核申请不予受理的,交警部门应当制作并送达《交通事故处理(不受理)通知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告知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解决的途径。 交通事故复核受理后几天给结果?交通事故复核后,如果还是对它出具的结果不满意,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来维权。交通事故复核受理后具体的处罚到底是什么,不清楚交通事故复核结果的人,可以来法律咨询网找律师提供对自己有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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