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到检察院了可以撤诉吗 |
释义 | 职务侵占到检察院了可以撤诉吗 公诉案件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是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如自诉案件才可以撤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职务上的便利如何认定 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或通过其他人员利用职务或地位上的便利条件。 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 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 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如单位领导利用调拨、处置单位财产的权力;出纳利用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利;一般职工利用单位暂时将财物,如房屋等交给自己使用、保管的权利等。 至于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仅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如熟悉环境、容易混入现场、易接近目标等,即使取得了财物,也不是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他罪如盗窃罪论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公诉案件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是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如自诉案件才可以撤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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