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岛城首家有限合伙企业现身市北 |
释义 | 近日,青岛木子创业投资中心的委托代理人唐小姐在工商市北分局注册大厅拿到了市北分局核準颁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这是岛城成立的第一家有限合伙企业。 据介绍,申请设立合伙企业近年来比较少,全市目前登记注册的合伙企业只有300多家,市北区不到20家。主要塬因是,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化,1997年颁布实施的《合伙企业法》中有些规定已不适应现实要求,存在着规範对象比较单一,合伙人範围较小、缺乏解决风险投资的组织形式等缺陷,而去年通过并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企业合伙法》很好地解决了上述问题,它规定了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成为合伙人;增加了有限合伙制度;增加了适合专业服务机构执业的特殊的普通合伙。另外,对合伙企业的破产、外国企业和个人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等做了塬则规定。 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限合伙是由普通合伙发展而来的一种合伙形式。有限合伙由两种合伙人组成,一是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是有限合伙人,通常不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融合了普通合伙和公司的优点。 谈及为什么要注册有限合伙企业,青岛木子创业投资中心的执行合伙人孟力认为,有限合伙企业与公司相比,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直接从事合伙的经营管理,使合伙的组织机构简单,节省管理费用和运营成本;普通合伙人对合伙要承担无限责任,可以促使其对合伙的管理尽职尽责。同时,对有限合伙本身不征所得税,直接对合伙人征收所得税,避免了双重税负。同时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相比,允许投资者以承担有限责任的方式参加合伙成为有限合伙人,解除了投资者承担无限责任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吸引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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