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 |
释义 | Conferencee on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in Europe欧洲国家间为区域安全的目的而举行的一系列会议的总称。1990年11月21日,签订了《巴黎新欧洲宪章》使会议机构化。会议的主要机构有:部长理事会(1991年6月在柏林举行了第一次会议);高级官员委员会,防止冲突中心;自由选举办公室等。秘书处设在布拉格。会议的宗旨是,在成员国间建立信任关系和对安全措施进行充分地磋商。会议讨论的主要内容是如何防止突然袭击,减少误解和对形势的错误估计,以及防止任何以恐吓为目的的军事威胁,并于1975(赫尔辛基)、1986(斯德哥尔摩)、1990(维也纳)各次会议分别签订了有关协定。1986年的《斯德哥尔摩协定》。允许成员国对军事行动进行实地考查。随着冷战的结束,成员国间的合作和磋商范围得到扩大,重点放在保证东欧国家体制转变过程中如何保证安全和稳定的问题上。1990年11月19日在巴黎签订了《欧洲常规武装部队条约》。该组现有51个成员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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