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赔偿法对事的效力 |
释义 | 【为您推荐】潞城市律师 ? 拉萨律师 ? 召陵区律师 ? 深州市律师 ? 陇川县律师 ? 右玉县律师 ? 沁水县律师 ?? 受历史条件及其他各类因素影响,冤假错案在所难免,而受到冤假错案影响的群众,其人身的损失是巨大的。近些年,一些年代久远的案件得以沉冤昭雪,譬如“聂树斌”案等,使得人们群众对于这一类事件的关注度激增。但凡有涉及相关问题,必然涉及国家赔偿。法律咨询网的编辑就来为大家讲一讲国家赔偿法对事的效力。 一、国家赔偿法简介 国家赔偿法主要是为处理以下情形、保障以下权利:涉及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经1994年5月1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通过,1994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公布;根据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第2次修正。《国家赔偿法》分总则、行政赔偿、刑事赔偿、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其他规定、附则6章42条,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法律的对事效率 指法律对什么样的行为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事项。这种效力范围的意义在于: 1、告诉人们什么行为应当做,什么行为不应当做,什么行为可以做。 2、指明法律对什么事项有效,确定不同法律之间调整范围的界限。 三、法律条文中规定的对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对事的效力,上文已作介绍。事实上,没有人愿意冤假错案降临到自己头上,这就要求国家司法机关一方面不断提升自己依法行政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要不断完善国家赔偿的相关法律,前者是预防,后者是补救。我们也可以看到,国家近几年公布的一些相关案件,赔偿标准屡次刷新纪录,也体现了我国法制的不断进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