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到期要补办吗 |
释义 | 股权质押到期要补办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物权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要补办。股权质押有期限,在工商登记的质押期限应当和主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一致。 什么是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到期后怎么办 担保法规定: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权人行使质权只有在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在此之前,质权人直接占有质物的应尽对质物妥善保管的义务。在债务履行期限到来后,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可达成协议,改变财产所有权,但是在设定质权时不得约定如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则质物所有权归债权人。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看完之后都清楚了吧,在实际中我们对于股权质押还需要有更多相关的了解。特别是对于股权质押到期后怎么办是很关键的一点,大家可以通过上面的内容来进行深入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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