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源出于拉丁文“Libertas”,意指从被束缚中解脱出来。在政治上,自由的内涵有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资产阶级最初提出的自由,仅指“个性自由”、“政治自由”、“贸易自由”,目的是为了推翻封建专制统治,建立有利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的政治制度。在法律上,自由指在社会关系中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或得到认可的可以按照自己意志进行活动的权利。资产阶级在取得政权以后,将自由作为一切权利的前提在宪法中予以确认并逐步地扩大它的范围。但自由不是无限制的,没有限制就没有自由。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第4条规定:“自由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各人的自然权利的行使,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同样权利为限制。此等限制仅得由法律规定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广泛的自由。如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以及宗教信仰,人身等自由,并对公民行使上述自由提供了可靠的物质和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1条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