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减少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减少抚养费要具备怎样的情形 一、父母双方约定可以减少的; 二、子女的实际需要低于抚养费标准且双方同意减少的; 三、给予抚育费的一方经济收入降低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通过上面的文章的讲解,我们知道父母一方申请减少子女抚养费数额的,必须要有法定的情形才可以,包括父母的经济收入减少或者出现困难导致无法支付子女抚养费的。而减少抚养费可以是当事人之间协商,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希望以上内容能够解决您的问题,如果还有不清楚的问题,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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