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水利工程质量实行什么样的责任制度? |
释义 |
每一个机构都会有自己相应的负责制度,比如说中央军委实行的便是个人负责制度,当然也有些机构则属于整体负责制度,而对于水利工程而言也同样是有一定的责任制度的,这样在工程出现任何问题的的时候可以及时的找到相关的责任人,那么水利工程质量实行什么样的责任制度?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各流域机构受水利部的委托负责本流域由流域机构管辖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工艺,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管理,努力创建优质工程,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提高工程质量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加强质量法制教育,增强质量法制观念,把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环节,加强对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也就是如果相关的水利工程出现了什么样的问题的话,那么相关的承建单位是需要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而且如果问题重大的话,还会追究相关的单位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而且对于水利工程的各个方面都是需要负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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