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判不离六个月后上诉一定会判离吗 |
释义 | 离婚案判不离六个月后上诉一定会判离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不一定。法院判离的标准为感情破裂,可以准备相关感情破裂证据,一般分居两年,法院视为感情破裂,不过最终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而六个月后可再行起诉,此时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大一些,但也要符合婚姻法感情却已破裂的情节。并排除军人无重大过错妻子提出离婚的情形。 离婚案判不离六个月后上诉是否一定会判离?法院对起诉、上诉的离婚案是否判离是有相关的标准,并不是多次起诉就一定能够判离。对于离婚案判不离结果不太接受,希望能够判离但又不知道该怎么样做可以询问法律咨询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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