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班时受伤有没有误工费? |
释义 |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国家,对于在工作的过程所受的伤害进行了相关的工伤认定以及工伤鉴定之后就有权获得相关的补偿权利以及工伤赔偿福利待遇。那么上班时受伤有没有误工费呢?针对该问题下文中给出了相关的解释分析以及说明。 一、上班时受伤有没有误工费? 1.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的(且不存在第十六条之规定的情形),无论工作时间长短、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2.至于误工费,工伤不存在误工费之说,在停工留薪期(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内,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综合上文中的要点进行总结可以得出,关于上班时受伤有没有误工费需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案情进行分析。对于在上班过程当中受到伤害的,在工作岗位以及工作时间之内的受伤过程是被认定为工伤的。但是由于劳动者自身的因素而造成伤害的,则不视作工伤,也无法获得工伤赔偿待遇。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