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工费个税缴纳证明怎么开? |
释义 | 一、误工费个税缴纳证明怎么开? 误工费个税缴纳证明应该逐月的来办理相关的纳税的申报,然后持自己本人的身份证件到单位的主管机关来进行申请开具证明就可以了,这种情况之下是个人所进行税收方面的缴纳情况,开证明的一些具体的程序,还有就是代扣的状况。 1、如果单位是个税明细申报户,逐月办理了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开具; 2、如果单位不属于明细申报户,需带有效身份证件、书面申请报告(单位盖章)、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盖章),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开具。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必须依法履行。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对工资、薪金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得所得等,因纳税人数众多、不便一一开具代收税款凭证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不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但应通过一定形式告知纳税人已扣税款。 二、主张误工费赔偿的证据材料有哪些? 1、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2、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是否计算误工费的前提是原告是否具有劳动能力、是否因伤导致收入减损。劳动能力与退休年龄并没有必然的关系。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将男职工的退休年龄确定为60周岁,女职工为55岁或50岁,这并不表明退休职工丧失劳动能力,如果有事实证明受害人在受害前具有劳动能力,且因遭受人身损害而不能从事原有的工作或劳动,确因误工而遭受了收入的丧失或减少的,被认定为无劳动能力则不合理。退休制度很大程度上是劳动者的一种待遇,是宪法规定的休息权在劳动法上的体现。 在现代社会我们国家是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的,而且个人所得税缴纳的范围和它的一些额度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大的,这个时候如果要有相关的开具证明的话,可以到有关的税务机关来进行申请开票,不过在这个过程当中需要携带一些自己的身份证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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