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杀人判处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为您推荐】金牛区律师 ? 盐湖区律师 ? 夏津县律师 ? 高县律师 ? 沙坡头区律师 ? 平武县律师 ? 洞口县律师 ??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故意杀人罪的最高处罚为死刑,而实践中法官要对犯罪分子判处死刑的,除了要有相关法律依据外,同时还要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那么通常故意杀人判处死刑的情况有哪些呢?法律咨询网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杀人判处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 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 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要注意严格区分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在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案件中,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是不同的,在处刑上也应有所区别。间接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虽然都造成了死亡的后果,但行为人故意的性质和内容是截然不同的。不注意区分犯罪的性质和故意的内容,只要有死亡后果就判处死刑的做法是错误的,这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予以纠正。 对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的,才可以判处死刑。 二、故意杀人定罪量刑的注意事项 (1)直接故意杀人与故意间接杀人的不同点是:第一,直接故意杀人有明确的杀人目的,对其行为会引起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抱着希望的态度;而间接故意杀人,对被害人是死是活,并不积极要求,而是听之任之,完全采取放任的态度。第二,直接故意杀人有未遂,间接故意杀人则不存在未遂。 (2)经他人要求帮助他人自杀的行为是否构成本罪,刑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看法,主要是针对“安乐死”,我们认为,“安乐死”的法律责任问题应通过立法解决。在立法未能解决前,经他人主动要求或者征得他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仍应认定构成本罪,原则上应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属情节较轻,量刑时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共谋自杀的行为,在相约自杀的过程中,没有强制或者诱骗的因素的,不具备本罪之特征,不应定本罪;也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3)对故意杀人案件量刑时,一般对情节较轻的认定是防卫过当杀人的;基于义愤杀人的;因受被害人的长期迫害而杀人的等等。而对间接故意杀人案件的量刑一般应轻于直接故意杀人案件。若犯本罪属俗称“大义灭亲”的,量刑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判处死刑可以说是刑罚中最严厉的处罚了,而我国一向采取的是慎杀少杀的态度,因此在对故意杀人判处死刑的时候,一定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此后,还要按照程序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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