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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什么意思
释义
    法官在对一些职务犯罪定罪处罚的时候,除了有自由刑外,还有可能会对犯罪分子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当然,犯罪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就很多人而言,可能听说过这样的处罚不过实际上却不清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什么意思。对此,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什么意思
    剥夺政治权利(deprivation of political rights)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二、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的是哪些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选举法规定的,公民可以参加选举活动,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即参加投票选举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公民可以被提名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候选人,当选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当然不能享有此项权利。
    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所谓言论自由,是公民以言语表达意思的自由;出版自由,是指以文字、音响、绘画等形式出版作品,向社会表达思想的自由;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一定宗旨组成某种社会组织的自由;集会自由和游行、示威自由,都是公民表达自己见解和意愿的自由,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同。这六项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是人民发表意见、参加政治活动和国家管理的自由权利,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行使这些自由。
    对犯罪分子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情节轻重,决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尤其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与所判处的主刑轻重相适应。
    相信各位在阅读了上文之后,已经知道我国规定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什么意思了吧。实践中,法官在作出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时,也是需要严格按照《刑法》中的规定进行的,而不能进行自由裁量。具体被剥夺的政治权利有哪些,这方面的内容小编也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法律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一般是较重的犯罪,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一般都适用于较轻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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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