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运输工具应如何抵押才有效 |
释义 | 交通运输工具应如何抵押才有效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对动产进行质押时,出质人与质权人应该签订质押合同,而质押合同应该看质押物交付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六十三条 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第六十四条 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第六十五条 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 (五)质物移交的时间; (六)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质押与抵押有什么区别 1、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 2、抵押与质押是经济活动中两种常见的担保方式。但实践中常常有人将二者混同,例如本是质押,却在合同中写成抵押。要知道,抵押与质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其法律后果是不同。 (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该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之为抵押权人。抵押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法定的无论是否约定必须依照规定;法律允许当事人约定的,可以协商解决。 抵押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抵押人所有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抵押物。抵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还包括被担保的主债务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权属、抵押范围等内容。 按照法律规定,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记受理机关应当是该财产的管理机关,如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为土地管理机关、船舶、车辆的抵押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等。 (2)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车辆抵押的风险点及法律防范 (一)车辆抵押要注意审查抵押人是否对拟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根据我国有关车辆管理的法律规定,抵押人对拟抵押车辆享有合法权利的法律凭证是车辆行驶证和购车发票,目前车辆行驶证既是车辆所有权的证明也是车辆上路行驶的合法凭证。但据我国将要发布的新的车辆管理办法,以后车辆所有权的证明将不再是行驶证,车辆管理机关将为车主颁发车辆所有权证。银行在接收借款人的车辆抵押时必须注意审查抵押人是否能够提供拟抵押车辆的购车发票和车辆行驶证。将来车辆管理机关为车主颁发车辆所有权证时要审查其所有权证书。 (二)要注意审查拟抵押车辆已行驶的里程和已使用的年限?由于车辆的行驶关系到人的安全,因而各国法律均规定了车辆的报废标准。我国1997年发布的《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了我国民用汽车报废的7个条件,符合其中任何一个条件的汽车均强制报废。其中最重要的两个条件,是关于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的规定。符合这两个条件的汽车强制报废。所以,银行在接收汽车作抵押时一定要审查拟抵押车辆已行驶的里程和已使用的年限,要避免贷款还未到期汽车却己经被报废的情况发生。 (三)共有车辆的抵押要注意取得共有人同意以车辆抵押的书面证明,共有车辆抵押是指以一两个以上的主体共同所有的车辆做抵押。银行在做车辆抵押贷款时应弄清车辆是否为多人共同所有,若为共有车辆,抵押是否己经全部共有人一致同意。 (四)车辆抵押贷款在转贷或借新还旧时需要重新办理抵押手续。《担保法》第52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主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转贷或借新还旧的结果是一笔新权的产生和旧权的消灭,因而除了当时是设定的最高额抵押外,原设在车辆上的抵押权己经随旧权的消灭而消灭。新权必须重新设定抵押权即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交通运输工具应怎样抵押才有效”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对动产进行质押时,出质人与质权人应该签订质押合同,而质押合同应该看质押物交付时生效。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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