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财产 |
释义 | 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财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财产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十五条?对下列财产进行抵押的,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三)海域使用权; (四)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六)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不动产。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海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并抵押;以建筑物、构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一并抵押。 不动产抵押登记部门 不动产包括很多种种类,不同种类的不动产需要到不同的部门去办理登机手续。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部门有: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房屋去房管局。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以现有的或者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为抵押物的被称为浮动抵押,应当到抵押人的住所地的工商部门去登记。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的相关知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财产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等。有这方面问题,可以来法律咨询网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他们会给您最为精准的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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