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财产不被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
释义 |
一、哪些财产不被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步骤是怎样的 法律网提醒您,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取决于其是否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 可采取如下方式证明: 1.可根据夫妻双方的财产约定书。 2.对不动产可依据产权证书或夫妻共同的还贷记录证明。 3.对于动产,可根据其获得的时间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证明。 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该考虑哪些因素 人民法院在对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时候,一般会考虑以下因素: 1.考虑当事人学习和工作的需要。 2.考虑财产的经济价值以及使用价值。 3.考虑财产的来源。比如继承而来的且对其中一方具有个人纪念意义的东西,这个时候一般会判给该方。 4.考虑生活方便或便利。 5.合理分割及合理作价。在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法院会秉持合理公平的态度,对财产进行合理作价,合理分割。不能用离谱超出个人意料的方式或价格对财产进行分割,争取得到双方的认同和信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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