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行为违法的后果有哪些 |
释义 | 一、行政行为违法的后果有哪些 实质违法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主要是承担惩罚性行政责任(如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而形式违法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主要是承担补救性行政责任(如撤销违法)。行政行为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二、行政行为违法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追诉时效是二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追诉时效分为直接起诉期间和不服行政复议的起诉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三、行政行为违法的情形 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 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 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 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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