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文革期间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我们国家在很早时期就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政策,来规定盗窃罪的相关处罚办法,那么今天我们共同来了解一下,文革期间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有关的规定,凡事盗窃罪的,应该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和拘役。具体看下文。 《盗窃罪》第264条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授权,根据我省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现将我省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确定如下: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千元以上、八万元以上、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执行中如遇有问题,请分别及时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 虽然现阶段我们国家在盗窃罪方面的规定还是比较多的,但是我们对于盗窃罪的一些量刑标准,可能还是了解的不透彻,文章也讲述了文革期间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其实更多的也是在提醒我们,读者朋友们应该要遵纪守法,不要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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