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知情卖假药要怎样处罚? 一段时间以来,市场上出现了“龙”与“毒”的混合体,真假药品的泛滥难以辨别。为此,刑法专门对制售假药罪进行了修改,加大了对制售假药罪的处罚力度,使其成为最严重的可判处死刑的刑罚之一。那么,如果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假药,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呢?必须分析“贩卖假药罪”的意识因素。 根据最新的“第二类客观刑法理论”,故意犯罪必须由行为人确立,从行为、客体、结果、身份、不存在非法阻碍的事实五个方面来认识所有的非法事实。也就是说,只要其中一项不被承认,就不能构成故意犯罪。在不知情出售假药的情况下,行为人如果不知道“假药”的存在,就不可能有“出售假药”的意图,也就不可能成立“出售假药罪”。因此,如果事实证据足以证明行为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假药,则“刑事原则”不应构成犯罪,也不应受到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并作为假药对待的药品和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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