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呢 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质押权以质押物的转移占有为生效要件。简单的说就是债权和物权成立的条件不同,但是合同一经诺-成即告成立且生效,但是物权的生效需要质押物转移占有。 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实际上,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 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然而此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合同。 三、区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意义 1、成立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 2、责任不同。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以上就是对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问题的回答。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起合同即告成立,所以质押合同就是诺-成合同。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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