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法中对清偿能力的认定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破产法中对清偿能力的认定情形有哪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第三条 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的除外。 第四条 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 (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 (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五)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综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部内容,如果有更多关于破产清偿能力的问题或者法律咨询,欢迎到法律咨询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