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申报后房子还是自己的吗 |
释义 | 债权申报后房子还是自己的吗 向开发商申报债权,清算开发商资产情况。以其破产清算时的资产折算其他费用后作为债务清偿款。不过真到了这个份上,一般拿不到几个钱。 法律规定 第六十一条 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一)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三)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四)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 (五)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 (六)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 (七)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八)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 上述不属于破产债权的权利,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也应当对当事人的申报进行登记。? ? ? ? ? ? ? ? ? ?? 债权申报后不知道房子是否是属于自己的话,最好是能够委托专业的律师来给自己提供帮助,保证自己在诉讼中更好的维权。关于债权申报后房子的影响跟债权申报的影响要多问问律师,在法律咨询网有许多律师能给你提供免费的帮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