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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孩子法定监护人变更要到哪里去申请?
释义
    


    孩子法定监护人变更要到哪里去申请?
    双方之间协商好,并到法院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但是其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
    《民法通则》 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 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可以申请变更。
    关于变更监护权的流程
    1、监护人不是随便申请变更的。是有顺序的。
    《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2、诉讼时间在30日内审结,适用特别程序审理。
    3、法院过年休息。
    综合上面所说的,孩子的监护人如果在监护的期间对孩子有任何违法的行为,那么监护人是可以进行变更的,而且变更的手续必须要到法院进行办理,法院也会根据实际的情况重新指定监护人,所以,监护人在照顾被监护人的时候一定要做好当监护人的义务,不然的话,是会受到法律惩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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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7:5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