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行政诉讼本证
释义

行政诉讼本证

“行政诉讼反证”的对称。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提出的,用以证明他所主张的事实的证据。本证与反证是根据证据与举证责任承担者的关系而划分的。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本证不仅由原告人或自诉人、公诉机关提出,被告人也可以提出。在行政诉讼中,由于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通常本证由被告提出。原告则对被告的答辩状中提出的证据,准备反证。如某治安管理部门证明某公民犯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事实,即为本证。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4 17:3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