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施强制拆迁的关键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实施强制拆迁的关键条件是什么 构成强制拆迁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 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 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 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 5.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 二、强制拆迁的诉讼时间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强制拆迁的诉讼时间是六个月,自被拆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强拆行政行为之日起算。被拆迁人应当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强拆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三、强制拆迁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强制拆迁的法定程序大体如下: 1.违建认定;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程序; 3.有关部门做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 4.公告并送达; 5.行政复议或诉讼; 6.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又不自行拆除; 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8.送达; 9.行政复议或诉讼; 10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 11.强制拆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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