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书怎么写 |
释义 | 一、怎么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书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书 委托人: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现住址: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与_____纠纷一案,依法委托受委托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代理权限为: 1、一般代理; 2、全权代理(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参与调解、提起上诉、代领法律文书等) 代理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委托书提交注意事项 《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1、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3、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4、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5、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6、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要求赔偿什么费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可以告知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条规定:听听精神损失赔偿。“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怎么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书”问题进行的解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委托书和其他诉讼委托书的写法是一样的,主要载明委托人、被委托人的信息,委托的期限和权限等内容。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