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际投资银行 |
释义 |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Bank (IIB))经济互助委员会成员国于1969年出资筹建的银行。成员国为保、波、东德、捷、蒙、苏、匈、罗、古巴和越南。银行的基本任务是:为有国际社会主义劳动分工以及生产专业化与协作方面的项目,为扩大与成员国共同有关的原材料和燃料所需的费用,为建设其他与成员国关系密切的企业,以及为实施成员国的经济发展项目等提供中长期贷款。1971年7月,该行和经互会的另一个银行—国际经济合作银行签署互助协定,规定,国际投资银行可以在国际经济合作银行存款,并在提供信贷方面进行合作。1974年该行设立特别基金,用于对发展中国家提供经济、技术援助。银行的组织机构有理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各成员代表组成;执行局,是银行的执行机构,由经理事会任命的1名主席和3名副主席组成,负责按照银行章程和理事会的决定,监督银行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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