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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超速肇事占责吗
释义
    交通肇事行为是一种会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来说,相关的责任认定是很重要的,那么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怎么样去认定呢?相关的主要责任是谁呢?接下来由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超速肇事占责吗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超速肇事占责吗
    交通肇事超速占多少责任需要根据故责任认定书来决定。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怎么做
    拿到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后可以要求交警主持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不愿意让交警调解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交警调解不是必经程序。
    三、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
    (一)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二)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四)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1、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五)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六)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超速肇事占责吗的相关内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很严谨的,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来进行责任认定。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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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7: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