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断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分几种 |
释义 | 一、判断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分几种 判断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分以下4种: 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其中主要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二、医疗过失责任的比例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责任比例的赔偿范围:一般情况下,主要责任应承担60%~90%,次要责任承担20%~40%,轻微责任承担比例不超过10%。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法律规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 三、医疗过失责任的承担 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承担: 1.医疗过失行为造成患者损害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 3.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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