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多人共有房产须知 |
释义 | 一、强制执行多人共有房产须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可见,共有房产的查封不受共同共有状态的影响。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应当及时对被执行人的共有房屋进行查封、续封。 二、强制执行申请多久能够得到处理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执行案件一般为六个月。受理期限7个工作日。 法院强制执行时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有本院院长批准。法院会采取多种方法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三、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多久通知对方家属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通知书应该在收到申请执行书后十日内发出,一般会在十五日内收到通知。在我国强制执行会通知被告,法院强制执行一般是执行对方的银行存款、房车、厂房、股权、工资等可执行财产。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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